经局党委研究,报请上级部门同意,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 8 o$ T! p% c) I0 M! j& g
一、职位设置 ! \9 a) I- P5 x$ J
文秘人员3名,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。 - R$ [- {0 A& w8 t# J8 i3 z
二、基本条件
& L7 i# Y% l0 b& q1、思想品德好,事业心强,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;
6 b1 w7 W, x/ I) H+ d* D2、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(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)身份,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; ; Y* r# s! @ n1 }
3、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(在全国获奖者优先)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;
8 e8 a+ `* a& Y3 }4、年龄35周岁以下(截止时间:2011年7月31日),男性,身体健康; ' h" V6 w( M8 \! s! q( {6 W
5、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- q7 Y* f. ?+ _& G5 T* y6 \3 g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0 K, `% S7 e" R1 a1 v报名时间: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,报名地点: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: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。联系人:仇争,联系电话:8208309。
: }. v) Z+ m x/ a四、有关事项 7 [* `- G' ? V1 l- K
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、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、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。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。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。 . `1 R! _9 D1 @/ L0 s6 U: d
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