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人们说,党政机关的文字秘书必须是“全能型”的,即什么知识都要懂得一点,什么工作情况都要掌握一点,还有一条就是,什么材料都要能写。这话的确不无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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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d2 [! g8 i' k0 f就为这,多少秘书发奋学习,发奋磨炼,发奋写作,的确涌现了许许多多深受领导信任和器重的“全能型”人才。 & b A- `& C+ u9 S a6 y3 r( ~/ K5 a
, A4 G- D: K4 n' v# ]; P然而,在改稿、审稿实践中,我们也发现有些文稿语言显得不伦不类,一会儿像公文语言,一会儿像讲话语言,一会儿又像调研报告、政论文章的语言,一会儿亲切随和,一会儿又严肃刚硬,一会儿口语化,一会儿又书面化,看上去总是觉得别扭。问题出在哪儿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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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公文的“面孔” ( u" j1 r7 g6 _ s& I
$ L! f, ~ X _; ^6 F5 L" _: x( z" E庄严的办公大楼。一间间灰色的办公室里进出着一群群忙碌不停的人,一双双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脑屏幕,一双双灵动的手指如钢琴演奏那样娴熟地敲击着键盘。起草,送审,修改,定稿,校对,打印,装订,盖章,发送……于是,一张张、一沓沓神秘的白纸黑字载着决策和号令、思想和智慧、使命和期待,像雪片一样飞向四面八方。 6 r' `& i. F! U9 |1 r
z; D9 q% d( L! ]3 [- q; g这就是公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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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是决策者和文秘人员用心血和汗水创造出来的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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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,你真有那么神秘吗? % r4 [' E; C1 c3 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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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很多人眼里,公文都是板着脸孔说话的,格式统一规范、固定死板,语言庄重严肃、枯燥无味,整个就像一个不苟言笑、横眉冷对的倔老头儿,既没有个性,也缺乏生气。不少文秘人员都有这样的感受,自己辛辛苦苦、加班加点起草各种文稿,仿佛都是在同一思维模式的禁锢下用同一材料、同一方式方法打造机械产品,写起来毫无激情,缺乏乐趣。其实这是一种误解,是对公文的认识不够全面。 4 r- y1 ?% V: H
5 B! C8 T5 A1 \. N4 @* k% B那么,何为公文呢?公文是“公务文书”的简称,是随着国家、文字的出现,随着社会发展而产生的,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。公文一词最早出现在东汉。《后汉书·刘陶传》中有云“州郡忌讳,不欲闻之,但更相告语,莫肯公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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% A1 H. Z- P! v9 B2 A6 d公文是文书中特殊的种类,其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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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等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用来办理公务、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。其外延很广,文种非常丰富,除了通用公文之外,还包括法律、外交、军事、财经、文教、税务、工商等各种行业自己的专用文书,还包括企业专用文书,如企业管理应用文、企业法律文书等。广义的公文到底有多少具体的文种是难以统计出来的,因为它不仅多到了数不胜数的地步,而且随着社会发展的脚步,还会不断地有新的文种出现。 # _7 [, A7 M1 g- O6 b%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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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S2 ]- ?$ F# _4 P在公文处理实践中,除上述常用公文种类外,党政机关公文还包括一些常用的应用文,如:法律性、规章性、政策性公文的条例、规定、细则、办法,事务性公文的会议材料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简报、调查报告、述职报告、会议记录、大事记、讲话稿等公文种类。这些公文如要行文,通常要用法定公文文种予以公布、印发、转发。如法规性、规章性公文,要由权力机关用公告文种公布或发布,或由行政机关用令的形式公布。领导讲话一般不行文,如要行文,则以通知文种予以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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